全国服务热线
18130083965
讨债案例-启佳商务恩平讨债公司
讨债案例
恩平要债公司成功调解张某与王某之间民间借贷纠纷,张某按约定分期还清剩余3万元

基本案情 :


张某与王某系姑舅至亲,2021年张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,写下欠条承诺1年内还清。可直至2026年,张某仅还款2万元,剩余3万元迟迟不还。此后王某去世,其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,多次联系张某要求偿还剩余欠款,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,导致债权长期无法实现,双方亲属关系也因此陷入僵局。


调解过程:


王某儿子多次联系张某无果后,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。调解员联合村社干部,联系上张某,核实得知其从事养殖业,受行情影响收益不佳、经济困难,并非恶意欠债不还。随后,调解员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,讲明逃避还款的责任与危害,张某当场承诺2026年先还部分欠款,后续经济好转后还清余款;同时安抚王某儿子,告知其债权继承的法律权益,也说明张某的实际难处,劝导其顾及亲情协商处理。


经调解员多次沟通疏导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王某儿子体谅张某困境,同意给予合理还款期限,张某按约定分期还清剩余3万元,双方关系得以缓和。


以案说法:


本案涉及民间借贷与遗产继承两大法律问题,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为大家普及关键法律知识: 


1. 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: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张某向王某借款并出具书面欠条,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,张某负有按期足额偿还剩余借款的法定义务。


2. 出借人死亡后,债权可依法继承
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、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债权属于公民合法财产权利范畴。王某去世后,其儿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,依法继承该笔债权,有权向张某主张偿还剩余欠款。


3. 债务人不得以出借人死亡为由拒绝还款


债务并不因债权人死亡而消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规定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张某不得以王某离世为由拒绝还款,此前逃避联系、拖延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,需承担相应民事违约责任。


4. 亲属借贷更应恪守诚信、及时沟通


亲属间借贷基于亲情信任产生,更应坚守诚信底线。若遇到还款困难,要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延期还款,切勿消极回避、失联躲债,否则既伤透亲情,又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
Copyright © 2013 启佳恩平讨债公司 特别声明: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果对您造成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 皖ICP备2024048040号-1
电话:18130083965   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新平中路18号   xml sitemap txt

电话
服务电话:
181300839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