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与李某曾是情侣关系,恋爱期间李某多次以生活、周转为由借款,累计 54000 元,出具欠条明确还款时间,并约定逾期不还,需承担律师费、诉讼费等维权费用。分手后李某拒不还款,仅偿还 300 元后失联。
张某既伤心又无奈,委托瑞启律所维权。律师提交欠条、微信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等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,法院缺席审理。
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本金 54000 元及利息,同时承担 6000 元律师费,全额支持女方诉求。
律师提醒:恋爱借款需明确性质,写清借条、保留转账记录,分手不影响合法债权追回。
Copyright © 2013 启佳恩平讨债公司 特别声明: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果对您造成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 皖ICP备2024048040号-1
电话:18130083965
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新平中路18号 xml sitemap txt